马耳他移民有哪些法律要求?马耳他移民法律的具体规定是什么?
说实话,当我第一次看到马耳他永居计划MPRP这个政策更新的时候,心里还真有点不敢信——居然能提前拿一年的临时居留许可!要知道以前哪有这么快的节奏啊…这也让我意识到,现在了解清楚马耳他移民法律,真的太关键了。

一、主申请人必须满足哪些基本法律条件
要走通这条路,首先得搞明白最基本的门槛。法律规定,你必须年满18周岁,这点没啥商量余地。然后就是资产要求——总资产要超过50万欧元,其中至少15万欧元是流动资金;或者另一种情况,资产总额不低于65万欧元,流动性资产则不能少于7.5万欧元。
还有一点容易被忽略…对了,申请人必须是非欧盟公民。如果你已经是其他欧洲国家的居民,那这条路就不适用了。另外,还得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,通过政府的尽职调查,这两项都是硬性要求,没法绕过去。
二、投资与房产持有方面的法律规定
这部分可以说是整个法律框架里的核心内容之一。你需要做两件事:捐款 + 持有房产,而且都得持续满五年。
先说捐款。不管你选择租房还是买房,政府统一要求捐款3.7万欧元,外加2000欧元捐给非营利组织。很多人一开始还以为买房能省钱,结果发现捐款数额是一样的…所以说,这笔钱跑不掉。
再说房产部分,这是很多家庭纠结的地方。如果你想“租房”来满足条件,那你租的房子年租金必须达到1.4万欧元以上(戈佐岛或马耳他本岛都行);要是选择“购房”,那就得买价值至少37.5万欧元的房产。重点来了——这房子你还得一直拿着,五年内不能卖!
三、家属随行和身份延续的法律规定
这是我最喜欢马耳他法律的一点:它的附属申请人范围特别人性化。比如,未婚且经济依赖你的子女,哪怕已经29岁了也能带上;还有父母甚至祖父母,只要没全职工作、收入来源有限,就可以作为附属人加入申请。
不过要注意,“经济依赖”这三个字可不是随便说说的。你需要提供银行流水、赡养关系等材料去证明这一点,否则人家不会认。“我不是不想上班,是真的没办法”这种情况也要写清楚说明。
四、临时居留许可的新规意味着什么
这可是个大变化!按照最新的法律条款,只要你提交了完整申请,就有机会拿到一个有效期为一年的“临时居留许可”。这意味着什么呢?你可以先进去看看当地环境,让孩子先上学、适应生活,而不需要等到最终审批下来才敢动身。
但这里有个雷区一定要避开——飞际提醒得很及时:你必须在获得这个临时许可后的六个月内,补齐所有正式材料。不然的话…不好意思,续签与否完全由主管机构“酌情决定”,等于把主动权交出去了。
五、费用结构有没有法律依据
当然有!所有的行政管理费、捐款金额都不是随意定的,而是写进了法案附件里的。比如主申请人现在的政府申请费是6万欧元(分两次支付),附属申请人则是7500欧元/人——未成年孩子和残疾子女不用交。
比如一家三口办下来(按租房算),总成本大概是:6万(管理费)+ 3.7万(捐款)+ 0.2万(慈善)+ 1.4×5=7万(五年房租)=合计约16.9万欧元。这些数字都有据可查,不存在隐藏收费。
最后提醒一句…别以为拿了身份就万事大吉了。虽然马耳他的永居不要求长期居住,但它毕竟是基于投资建立的关系,一旦你五年后把房产卖掉又没新投入,理论上存在重新审查的风险…所以稳妥起见,我还是建议保持一定的联系和投入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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